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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珠宝商标侵权怎么处理 珠宝商标侵权罚款多少

发布时间:2022-03-24 来源:司法案例

商标侵权在珠宝行业最为常见,知名的商标侵权事件有“香港周六福”和“周六福珠宝”的商标之争,“中国xx”控告“中国xx珠宝”等。珠宝商标侵权怎么处理,珠宝商标侵权罚款多少。以下为小编整理的案例……

甲xx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因与汉寿县乙珠宝行(以下简称乙珠宝行)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乙珠宝行使用包含“中国xx珠宝”字样标识的行为是否侵害了甲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乙珠宝行认为,“中国xx”系国家名称加行业名称,不具有显著性,甲没有独占使用的权利,其系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据此,本院认为对注册商标构成要素的使用是否属于正当使用,可以从使用的必要性以及正当性两方面进行分析:1.必要性,即被诉侵权人确实需要使用注册商标构成要素对商品特征进行说明;2.正当性,即主观上的使用意图善意,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没有攀附注册商标商誉的意图;客观上的使用方式合理,符合商业惯例和常理,标识未产生指示商品来源的作用,未将被诉侵权商品指向商标权人。本案中,虽然“中国”系国别,可以指明产地,但xx系化学元素金形成的贵金属,以含金量衡量其品质,产地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本身对品质没有影响,且亦无证据证明产自于中国的xx珠宝品质优于来源于其他国家的xx珠宝,故没有必要强调产地是中国,而非其他国家。从商业惯例而言,一般只在国外销售商品时才特别强调产地是中国,在国内销售产自于国内的商品特别强调中国不符合商业惯例。此外,经过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和甲长期的使用和宣传,第5366859号、第5366862号商标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显著性,两枚商标的构成要素“中国xx”已具有区别于国家名称“中国”和商品类别名称“xx”的含义和识别作用,乙珠宝行将“中国”与“xx珠宝”组合成“中国xx珠宝”使用,并非对国家名称、商品名称的规范性使用,而是意在攀附甲商标商誉,将商品来源与甲关联起来,起到指示商品来源作用。因此,乙珠宝行使用“中国xx珠宝”不构成正当使用,属于商标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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