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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做完了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最狠的要账方法不违法

发布时间:2022-02-26 来源:

胡某某,男,某省甲市人,系一名农民工身份的电工。某年某月3日,胡某某被何某某招募从事电工劳务,双方约定每天工作八个小时按照300元结算工钱,其余时间另算加班。后胡某某跟随何某某、李某某合伙组织的包工队前往北京某日盛装修公司、某尼装修公司做工。某年1月底,胡某某(微信名“若只如某某”)与何某某(微信名“请叫我某某”)、李某某(微信名“飘逸的某某”)通过微信结算,胡某某务工合计107天以及加班145小时,应结算工资39350元。在此过程中,何某某分别于某年某月23日、某月23日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胡某某各1000元,另现金支付500元。李某某于某年某月3日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胡某某劳务费3000元,还剩余款33850元一直未付。胡某某多次向何某某、李某某讨要,二人却相互推卸责任,拒不支付,最终拒接电话。

无奈之下,胡某某于某年某月13日来到某某律师事务所咨询,在律师的建议下起诉,律师了解到胡某某家庭困难,其父母均为半弱劳动力,奶奶在敬老院需要赡养,妻子在家照顾幼子,全家经济来源全靠胡某某外出打工维持基本生活,建议其向甲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后,甲市法律援助中心认为胡某某符合《某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请求支付劳务报酬或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及第二十三条第十项“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保险待遇的免予审查经济状况”的规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某有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安定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约见了胡某某,并了解到胡某某与何某某、李某某一直通过微信联系,并无欠条等实际证据。在此情况下,律师花费大量时间收集整理了胡某某与何某某、李某某及微信群“大展宏图电工群”的微信聊天记录及资金往来记录,以便佐证。在证据整理完后,承办律师于某年某月19日起诉至甲市人民法院,同时呈递了胡某某身份证、微信聊天记录、图片,微信转账记录及短信、微信催讨记录等证据支持观点。

该案于某月6日开庭审理,何某某辩称胡某某的确是在他这里干活,但其不是雇主,其是经过李某某同意,向胡某某承诺工资按300元一天结算,其本人也是给李某某打工的。

李某某书面陈述其与何某某自某年某月份合伙从北京的装修公司工长手里承包水电工程,两个分别联系一些工长,何某某讲只要能联系到工程他就能联系到工人。某年x、x月份开始,其与何某某不再合伙承包水电工程,两人将所承包的工程费用和人员工资作了清算,说好一人承担一半工人的工资,后何某某将其电话和微信拉入黑名单。并承认胡某某在两人处务工共计107天及加班145小时,工资为39350元。

承办律师根据何某某、李某某提出的答辩一一进行驳斥,并提供大量电子证据材料佐证,提出了以下代理意见:1.胡某某为何某某、李某某提供劳务事实客观存在。胡某某由何某某直接招用,且何某某直接与胡某某商定劳务报酬,后又直接向胡某某支付劳务费,工时费用经过三方认定,结合电子证据展示,结算清单系胡某某、何某某及李某某三方核对计算,何某某经手确认,工时费共计39350元,足以确定胡某某与何某某、李某某劳务合同关系真实存在。2.胡某某、何某某及李某某三方核对计算,实际劳务费共39350元,何某某、李某某分别通过微信转账、现金支付的方式支付胡某某务工费2500元、3000元,共计5500元,余款33850元一直拖欠未付,显属违约,何某某、李某某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何某某辩称其与李某某并非合伙关系,只是为李某某打工,但对其抗辩主张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不足以认定,何某某理应承担违约责任。4.受援人胡某某提供的微信记录、图片足以证明何某某对外直接结算工程款及对务工人员直接发放劳务费的事实。何某某在与胡某某的微信及“大展宏图电工群”记录中的“这几天我在和几个工长结账!这几天我就开始给你们结工资了”“现在外面还有十多万块钱拿不出来……明年开春钱也出来了,立马给你们转。”“本来外面还有钱没有接来!过年来北京我就想办法给你结清”等表述,足以认定该事实。

综上所述,胡某某为何某某、李某某提供劳务,其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何某某、李某某应按照约定的金额支付劳务费,何某某、李某某拒绝支付,显属违约。胡某某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法有据,且胡某某起诉追讨的每一分都是劳务所得。承办律师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维护诚实信用的良好社会风气。

该案于某年x月11日判决,甲市人民法院支持了受援人的诉请,判决何某某、李某某支付胡某某33850元,并承担自某年x月1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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